吉林省威宁锅炉有限公司全国招商
一、营销战略
吉林省威宁锅炉有限公司的渠道策略是:工厂主攻长春锅炉、吉林锅炉市场,同时建立全国性的经销商网络,努力使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省、直辖市和省会城市,与经销商团队共同发展,互惠互利、合作共赢,共同奋斗,共谋发展。目前,吉林省威宁锅炉有限公司已经在全国十多个省建立了经销商,产品实现了在国内大多数地区的供应,还要追求更高的目标。因此,威宁锅炉招商工作持续进行。
二、经销商资质要求
经营资质: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。
行业背景:具备锅炉、暖通或相关行业背景,并有丰富的从业经验。
财务资源:有一定的资金实力。
行业影响力:在锅炉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市场能力:市场意识较好,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。
信誉:在当地锅炉市场具有较高的商誉和知名度。
协作意愿:认同威宁锅炉的产品理念和营销模式。
渠道网络:在锅炉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的分销网络。
关系网络:在区域市场内有较好的人际关系网络。
安装售后:具备专职的锅炉安装和售后服务人员,或有安装关系单位。
三、经销商政策
价格体系:公司制定全国统一的锅炉经销价格、统一的指导零售价格、统一的指导工程报价。
渠道模式:原则上不设立省级独家锅炉经销商,主要设市(县)级经销商。
安装和售后服务:由经销商承担当地的锅炉安装和售后服务,和公司共同打造品牌。
付款方式:现款现货,款到发货的原则。
业务培训:负责为经销商培训锅炉售后服务人员和业务工作人员。
广告宣传政策。公司为经销商提供锅炉产品技术宣传画册及产品的单页宣传资料,以及应经销商的要求需要提供的产品商标、产品照片、产品技术参数等宣传资料。
对完成销售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经销商,公司按照经销商销售协议的内容实行返利政策。
四、经销商义务
务必建立完善的锅炉市场销售网络。
不得将锅炉产品销售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。
严格执行本公司锅炉价格政策,对授权分销商的零售价进行监控、管理。
积极配合公司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。
经常向本公司提供有关锅炉产品的商业信息。
严禁销售假冒本公司锅炉产品,自觉维护品牌形象。
区域经销商必须按公司的要求,做好本区域内品牌形象的提升与维护。
五、经销商权利
享本公司授权地区独家经销与管理的权利,如未能保证经销区域内独家经营权,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
有推荐增加或撤销授权分销商的资格。
对公司锅炉产品的市场策划和广告宣传提出建议。
向公司要求提供信息支持。
有要求参加业务、技术、管理培训学习的权利。
可要求本地区市场不受到窜货冲击和价格得到保护。
正常完成或超额完成协议规定的销量或其它销售指标后,可享受公司承诺的奖励。
合作期限满后,在同等条件下,有优先签约权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董先生
电话:159430356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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